0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肇庆天鑫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交易编号:GZ2026CD1011522-1
挂牌价:18,500,000元
挂牌截止日期:2026-04-30
本次拟转让的标的为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肇庆天鑫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下称“标的债权”或“交易标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下称“基准日”),标的债权本金余额4,512.82万元,利息(含罚息、复利)1,369.82万元,迟延履行金521.23万元,违约金225.64万元,代垫费用1.13万元,债权总额合计6,630.64万元(以上金额最终以法院认可的计算金额为准))。
标的债权项下的担保人和担保方式包括:抵押+保证
抵押:1.广宁县南街镇南东一路39号及39号首层2宗商业用房及其对应土地使用权;
2.广宁县南街镇五一社区大坪岗村的1宗土地使用权;
3.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城南花园二期的23宗车位
保证人:广宁县百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宁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宁县顺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林涛、黄传友、冯为杰
截至基准日,标的债权的司法催收进程为:已判决/已裁决(已生效),执行中(包括本次执行终结)
02
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行政政策对意向方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如商品房限购等),意向方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3.意向方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任何形式或可能存在的逃废债务情况。
4.如意向方属于以下范围的,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标的债权:
(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如意向方不符合条件或属于上述范围依然参加竞买的,由该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意向方受让委托方标的债权,不得二次转让给标的债权项下的债务人或担保人。
6.竞买人应充分知悉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的政策风险,承诺其资产的来源和用途合法,非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不存在任何洗钱或恐怖融资的嫌疑,并且同意在转让方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相关规定需要受让方提供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核查信息时,给予无条件配合。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黄女士
联系电话:96100转612、1343038065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经办人企业微信:
